表演
本专业面向电影厂、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演艺经纪公司及电视、网络等媒体中的艺术行业,培养具备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较好的文学艺术素养、扎实的影视专业技能;具有独立创造艺术形象的能力,能够从事戏剧、影视剧的角色表演或在电视、网络等传媒的各种演艺活动中,能够胜任文娱、综艺类节目中的各类演出及艺员型节目主持人的表演艺术专门人才。
进入本专业的学生,在学习两年后,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可进入设在我校的教育部传媒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师工作室,进行个性化、特色化培养。
本专业的专业课程主要包括四大模块:表演(含基础训练、剧目创作、毕业大戏及表演理论等)、台词(含艺术语言基本功、角色语言创作方法等)、形体(含形体基训、形体表演小品与片段创作等)、声乐(含歌唱基础、声乐作品改编创作等)。专业课程进入高年级以工作室制方式进行。戏剧演出、影视剧制作、广播剧制作、形体表演创作、综艺节目及晚会制作、表演理论研究等多种工作室以项目带教学,根据专业能力与个人意愿实施分流,拓宽学生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