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电影(ArtistFilm,ArtistVideo),与商业电影相对立的一种电影类型。电影不仅是一种商业活动,而且也是一种艺术活动,这就是艺术电影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艺术电影的倡导者们大多认同电影的艺术性,力图通过电影活动展示电影作为艺术的魅力,以及表达电影创作者自己独特的个性。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与所谓的商业电影活动真正区别开来。从叙事策略上看,艺术电影大多极力突出自己的艺术个性,反对程式化的情节和模式化的人物形象刻画,并力图运用独创性的电影语言。艺术电影在电影艺术的发展历史上做了重大贡献。
艺术电影的概念常常被用于特指二战之后(并持续到现在)的叙事电影,它们展现了全新的形式概念和内容蕴涵,并以知识文化阶层观众作为对象。它们中绝大多数出现在欧洲,并于欧洲战后五十年地电影运动(意大利新现实主义,法国“新浪潮”和新德国电影)直接相关。
斯蒂夫·尼尔对“艺术电影”提出了一个“本文式”(textual)的定义,该定义将强调人物性格和视觉风格,抑制动作性和关注内在戏剧冲突当作艺术电影的突出特征。他指出:“艺术电影的倾向于强调视觉风格(具有个人化视点特征的关注方式,而不是制度化的奇观),对好莱坞动作性的抑制以及对人物而非情节的强调,对人物内在戏剧冲突的强调。一种不同的文本估价依照新的符码来进行,这种符码在画面和语言的表达方式上都与好莱坞电影形成显著的区别。在动作和状态之间建立了一种不同的等级,动机的不同秩序支撑着两者的关系。艺术电影以本文状态为其标志,而本文状态又由作为宣传式的特征在影片中表达出来,因此也强化了作者的声音(和画面)。由于部分地派生自另一共识作用(其本文区别于好莱坞制作地本文),艺术电影的准确特征具有历史和地理上的差异性,因此,它们与好莱坞电影一同变化,其支配性或本质性特征在不同时间里感知和表达出来就各不相同。”
艺术电影具有“国际化”的观众取向,它的市场战略是达致许多国家的相对较少的文化精英观众,而不是针对地区性市场。字幕(而不是配音)作为艺术电影的标准方式要求观众容忍异族的语言和文化。虽然艺术电影不一定使用外国语言(对美国观众而言是使用英语以外的任何语言),但艺术电影的观众的确被期待接受“跨文化”(intercultural)和“内文化”(intracultural)的交流。跨文化的交流往往以欧洲为源头,并将艺术电影与其他高雅艺术(如古典音乐和歌剧)联系起来。
起源:艺术电影原为法国一家制片公司的名称,创办于1908年。由于当时电影社会地位低下,该公司便以“艺术”相标榜,聘请名作家和名演员拍摄一些适合上流人士艺术趣味的影片。不久欧美各国争相仿效。20世纪20年代,法国先锋派电影代表人物提出“纯电影”等理论,主张摄制纯粹表达创作者个人主观感受的艺术影片。从此“艺术电影”一词在西方电影学中便专指趣味高雅、注重艺术技巧、不以赢利为唯一目的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