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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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
三、练耳(五线谱)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四、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项80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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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演唱时间限3分钟内;
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或乐曲1首,演奏时间限3分钟内;
舞蹈:表演自选舞蹈作品片段,时间限3分钟内。
二、视唱(五线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1个升降号以内)。
三、练耳(五线谱)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四、成绩。总分100分。主项45分、副项35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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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条件测试:身高、形象、柔韧度、基本功。
二、表演舞蹈作品片断,表演时间限3分钟内。
三、舞蹈即兴表演,表演时间限2分钟内。
服装要求:必须着紧身练功服、穿练功鞋。
四、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条件40分,作品片断40分,即兴表演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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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
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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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歌曲创作:根据确定的歌词写作歌曲一首,使用五线谱并配钢琴伴奏。
二、基础乐理:音及分组、音程、和弦、调式调性(西洋、民族)、节奏节拍、常用术语、转调、移调等。
三、练耳: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单声部旋律。
四、视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2个升降号以内)。
五、成绩:总分100分,歌曲创作40分、基础乐理30分、练耳20分、视唱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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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音乐类各专业考生乐器(除钢琴外)伴奏自理。
2、专项和视唱考试实行现场录像,不当场评分。
3、歌曲创作、基础乐理、练耳考试在各考点实行统一笔试,其中歌曲创作为一个时间段(180分钟),练耳与基础乐理为一个时间段(120分钟)。
4、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学校集中组织专家组进行阅卷,根据录像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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