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音乐类校考评分原则
考生专业成绩的生成,依据学校《2012年音乐类本科专业校考招生简章》: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技能测试*80%+听音模唱*20%;舞蹈编导专业校考成绩=技能测试*80%+即兴编舞*20%。
学校音乐类各省计划的投放,依据学校《2012年音乐类本科专业校考招生简章》:各省计划=各省报名总数/全国报名总数*省外计划总数。
学校依据考生专业成绩进行分省分类(或分专业)排序,按照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合格线。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再依次按“技能测试”、“听音模唱”成绩进行排序,舞蹈编导专业再依次按“技能测试”、“即兴编舞”成绩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