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AS申请表;
英文版高中成绩单;
英文版高中毕业证书;
语言能力证明(IELTS或TOEFL,以提供 IELTS 为佳);
推荐信(一封教授推荐信);
读书计划(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特殊成就、兴趣、申请课程因素和未来计划);
个人简历(有工作经验者);
财力证明:某些情况下您可能会被要求附上财力证明以兹证明您有足够经费,此财力证明可连同申请表或被学校接受时附上即可。
若您欲申请建筑或艺术科系须附:作品集
申请签证的基本材料
1、至少六个月有效期的护照;
2、填写完整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
3、人民币支付签证费;
4、白底正面彩色照片,45*35;
5、签证函(开出日期距离申请之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函内主要内容如下:
(1)学生信息:姓名、国籍、护照或旅行证件号码(可选)。
(2)被认可的院校:办学许可证号码、学校地址、学校的联系方式、作为课程的一部分您要就读的合作院校的名称和地址。
(3)课程:课程名称、课程结束时所得学术级别或将授予的学历、开课时间、课程预计结束时间。
(4)学费:第一年费用。
(5)用于获得该录取通知书的凭证:学校用于审核您有能力完成该课程的证明文件清单。签证函中列出的您用于申请学校的所有材料原件必须提交。
6、资金证明;
7、如果资金存在您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需提供户口本和出生证明;
8、校方在签证函中提到的您的相关资格证书;
9、父母或监护人对你留学行动表示同意的信件(申请人为16或1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