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中,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和体育特长生都将有高考加分项目的调整,详情可参见市教委的网站。
上海市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中,凡在高三阶段参加全国、上海市文艺竞赛(须是市教委认定的竞赛),并获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上海高校投档;凡在高三阶段被认定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优秀团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者,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上海高校投档;被认定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一般团)优秀团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者,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上海高校投档。
上述高考加分项目的调整政策从2017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6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市教委强调,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对在高考加分资格审查、公示中发现或接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教育、民族、公安、体育等部门工作人员,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