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符合我区报名条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nxks.nx.edu.cn)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1)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不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本人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方可取得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3、报名信息采集方式:报名实行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持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注册登记表,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