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志愿填报的时间从6月28日——8月8日进行。
为了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对志愿的满足率和满意度,今年,海南省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它学校,仍然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志愿填报的时间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以后、各批次录取前分批次进行。
填报志愿的时间
本科提前批(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6月28日8:00至17:30;其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的填报志愿时间与本科第一批学校同时进行。本科第一批和艺术类本科学校:7月5日8:00至6日17:30;本科第二批:7月20日8:00至21日17:30;本科第三批:7月30日8:00至17:30;专科提前批:8月8日8:00至10日17:30。高职专科批:8月8日8:00至10日17:30。
填报志愿的要求
海南省考试局提醒广大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通过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的高等学校及招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确定报考学校和专业。
了解海南省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程序和办法。考生应通过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了解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注意事项,掌握填报志愿的操作方法,认真填写和校对报考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确保志愿信息的准确无误。
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其中:文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理工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有资格报考预科班的文史和理工类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预科志愿,但预科志愿必须填报在预科志愿表中,不得在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表中填报。海南省考试局在投档时先对文史或理工类志愿表中的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后对预科志愿表中的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考生在文史和理工类志愿表中的志愿如果检索后被投档,其预科志愿表中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在各批次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的界面单独设置),也可以同时兼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投档时,先按体育类考生投档,如果考生在体育类未能投档,则再按理工类的考生投档)。
艺术类考生在本、专科提前批既可以填报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的界面单独设置),也可以同时兼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投档时,先按艺术类考生投档,如果考生在艺术类未能投档,则再按文史类的考生投档),还可以填报本、专科提前批除外的其它批次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露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表明所填报的学校未按本人所选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录取到其它专业,服从者按填报志愿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
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志愿1”的位置。
下列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在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时,应予以注意:(1)报考体育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不能超过20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3)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4)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0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是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未婚。
限制报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和本科提前批中属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学校志愿,只能填报在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学校志愿。
录取共分6个批次进行,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
今年海南省的录取工作,共分6个批次进行,从7月10开始至8月20日结束。
1.本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录取时间:7月10日至11日。军队、公安、武警和司法类学校,艺术院校和在艺术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含体育教育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收国防生的学校,招收轮机工程、航海技术专业的本科学校,以及需面试的军队、公安类专科学校。
本科第一批录取时间:7月15日至18日。进入“211工程”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学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学校、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以及经海南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学校。
本科第二批录取时间:7月25日至7月28日。一般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本科第三批录取时间:8月3日至8月6日。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时间:8月12日至14日。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专科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
6.高职专科批录取时间:8月16日至20日。本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学校,招收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