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以我国著名艺术教育家、现代艺术巨匠徐悲鸿大师的名字命名,是集美术和音乐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为公办性质,是我校下属的23个学院之一。2008年,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全国招生计划
学制
音乐表演
钢琴
5名
四年制
声乐(美声)
4名
五年制
弦乐
小提琴8名、中提琴3名、
大提琴3名、低音提琴2名
四年制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不做分省计划。以上所列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人数,专业测试结束后,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预录考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在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校考;
3、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外语语种为英语;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2007年参加高考因舞弊或其他原因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从被处分之日起,至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报名。
2、报名材料:考生应用A4纸打印报名表(网上无法直接打印的,可点击word格式下载报名表,保存至本地后另行打印),将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省统考的合格证书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按要求粘贴照片、加盖公章后暂留,另备与报名表所贴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以上报名材料,在参加校考时交报到点工作人员查验。
3、报名考务费:按北京市审批标准,我校专业测试收取初试费100元/生,复试费80元/生,三试费(乐理和视唱练耳)80元/生。其中,初试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二试,三试费根据考生考试进度在现场缴纳。
四、专业考试
1、领准考证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音乐系(体育场北侧)。考生须按时来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试安排。
2、考试方式:分初试、复试和三试。
3、考试内容:
(1)专业演奏
专业方向
初 试 曲 目
复 试 曲 目
钢琴
两条技巧性练习曲;巴赫〖三部以上〗赋格。(练习曲必须包括肖邦一首)
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其中一首要求弹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即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或古典变奏曲。
小提琴
中提琴
一条音阶、琶音,含双音3度、6度、8度、指法8度、10度;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的一个慢板乐章。 注:中提琴可免指法8度、10度。
协奏曲的一个乐章(非慢板乐章)和技巧性乐曲一首。
注:中提琴可免技巧性乐曲。
大提琴
低音提琴
演奏四个八度的音阶和琶音一条;大提琴要求演奏三度、六度和八度的双音;练习曲一首;巴赫无伴奏组曲前奏曲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其他快板乐章。 注:低音提琴可免巴赫作品。
声乐
演唱两首中国歌曲;用原文演唱两首外国歌曲;朗诵一段散文或诗歌;自备一段表演。演唱的歌曲不包括流行歌曲。参加声乐三试的考生要求考一条视唱,看谱即唱。
注:所有演奏专业曲目均须背谱演奏。报考小提琴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中提琴。
(2)视唱练耳
包括听音、听写、视唱三项。听音考查曲调记忆、节奏模仿、自然听觉能力,不必记谱;听写考查对单个和弦和简单曲调的记忆能力;视唱考查视谱能力和音准感觉。声乐专业考生只考听音、视唱两项,不考听写。其他专业考生必须考听写和视唱。
(3)乐理
要求掌握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连音符、组合法)、音程、和弦、调式构成、调式分析、民族调式、转调、移调、变音体系及常用音乐术语。
4、注意事项:专业考试期间,交通、食宿由考生自理。弦乐专业的考生要自备乐器,试卷用纸由学校提供。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考生自备钢笔、铅笔、橡皮。
五、文化课考试
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高考有关规定进行。考生须在取得高考成绩后,上网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信息。
六、录取原则
基本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分专业和方向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市、区)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专业测试结束后,学校将与合格考生签订预录协议,具体录取标准按协议约定执行。
七、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2月8日至2008年2月1日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08年2月10日
3、领准考证时间:2008年2月24日8:00---16:00
4、专业测试时间:2008年2月25日、26日
5、专业成绩公布及文化课通知单寄送时间:2008年4月1日前
6、网上反馈高考成绩信息时间:2008年6月25日至30日
八、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08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08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九、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联系电话:010-62511340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07年11月22日
2008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答考生问
1、请介绍一下你校艺术学院的有关情况?
艺术学院秉承我校“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勇于承担民族使命”的传统,吸收古今中外一切艺术之精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艺术人才。
目前,艺术学院拥有教师50余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4人;另外聘任了30余名在各个艺术领域有着突出成就的知名专家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学院设有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三个本科专业,艺术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三个硕士点,目前在校本科生400余人。
2、你校艺术学院与其它艺术院校相比有什么特色?
我校艺术学院作为综合性大学当中的艺术学院,与我国其它独立艺术院校相比,更注重人文素质教育,更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更注重与国际上一流艺术院校的交流,更注重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学院在教学上,音乐表演专业除培育学生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外,还特别强调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学生不仅要广泛学习艺术专业课程,同时还要学习文学、历史、哲学、外语、计算机、音乐、舞蹈、影视及艺术理论等课程。在教学中,学院倡导借鉴、吸收古今中外一切艺术之精华,鼓励一切符合真、善、美要求的艺术创造和对教学方法的探索与革新,培养新时代既具深厚传统功底,又具宽阔国际视野,同时拥有良好社会道德与责任感的艺术人才。
3、请问你校音乐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通过我校音乐系的培养,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不仅具有出色的专业技能,而且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毕业生很受用人单位欢迎,一部分学生主要就业于各大乐团如中国国家交响乐团、电影乐团、北京交响乐团、澳门交响乐团、深圳交响乐团、总政歌舞团等乐团,另有一部分学生直接考取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音乐学院等院校的研究生继续深造。
4、报到时可以请朋友代报吗?
可以,但报名所需材料需携带齐全。
5、请问你校文化课通知单发放比例是多少?
按照教育部规定,2008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的文化通知单发放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每个项目具体的发放数将根据我校招生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6、请问关于参加省统考和参加校考时提供省统考合格证书复印件的规定?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首先要在当地进行艺术类高考报名;其次,关注省里是否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考试。因此,如考生所在省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成绩,在参加我校专业测试时,要提供省统考的专业测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省内组织统考但现在还未进行的,考生可先参加校考,待省统考结束后再向学校提供合格证书复印件。省内不组织统考的,则无需提供。未按规定及时向我校提供者,如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7、你校的国标代码是多少?
我校的国标代码为10002,填报高考志愿时所需的中国人民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8、没有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你校还通知考生吗?
经过专业测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招生网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9、港澳台侨考生如何参加考试?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须参加校考,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所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可直接到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州市)、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港澳台侨生联考,录取时参照大陆考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