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注:
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身高一般不低于1.75米;女,身高一般不低于1.65米。
(2)摄影(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摄影(电视摄影方向)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平足。
(3)表演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5米;女,身高不低于1.6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