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我省将于4月20日至30日在沈阳体育学院举行全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我市考生的考试时间确定为4月22日至23日和28日至29日。
据悉,今年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仍实行联合招生。体育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身体素质成绩(占总分45%),基本技术成绩(占总分20%)和专项技术成绩(占总分35%)三部分。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原地推铅球、800米;基本技术考试项目为:跳远、篮球往返运球投篮(考生在两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200米、400米、铁饼、排球、艺术体操等。考生须在专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4月22日上午考试项目为:100米、原地推铅球、跳远,下午进行专项考试,4月23日上午考试项目为:篮球往返运球投篮、800米。4月28日至29日为排球、体操、武术专项考试时间。
高考体育类专业将按考生文化、体育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凡达到我省文化、体育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档案材料由辽宁省招考办按其第一志愿及院校调档比例一次性提供给院校审查、录取。特别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沈阳体育学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女生数量如达不到一个教学班时,可适当降分录取。辽宁师范大学按文化课成绩加体育成绩(原体育成绩乘4)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省外体育院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部分一、二批本科院校如在招生章程中已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的,按学校录取原则录取。
另外,在体育考试中如出现犯规(如100米三次抢跑),原则上取消其该项考试资格;考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应在考试前将县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交市招考办,经市招考办批准可参加统一补考。如因考试中出现外伤不能继续考试,要经本人申请,招考人员证明,联合招生组负责人批准后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有效,不予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