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我校不组织单独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承认浙江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浙江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该省规定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
山东省:美术类专业我校不组织单独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必须是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山东省规定控制分数线。音乐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吉林省:美术类专业我校不组织单独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必须是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吉林省规定控制分数线。音乐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河北省:我校不组织单独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承认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
辽宁省: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管理方向)承认辽宁省其他本科院校该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表演(戏剧影视与娱乐主持表演方向)和其艺术类专业承认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以上,均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
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邮编:130117
学院网址:www.chsnenu.edu.cn
咨询电话:0431-84537149、84537195
传真:0431-8453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