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的基本要素包括呼吸、发声、共鸣和语言四个部分。呼吸是动力,气息冲击声带发出声音,这声音经过共鸣腔体把它加以扩大和美化,而形成动听的歌声。在歌唱活动中,呼吸、发声、共鸣这三者是同时出现的有机结合的统一体。这三者的关系是这样的:如果没有呼吸,没有共鸣,嗓子的运用也不存在。
只有用上歌唱所需要的呼吸,歌唱所需要的共鸣,嗓子才能唱出歌唱所需要的声音。歌唱者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不要只考虑一个问题,如只想练呼吸,其他问题不想,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辅助,你很难断定你唱得是对还是不对,对到什么程度,为什么是对的,或者错是错到什么程度,为什么是错的,怎么才是最合适的,要从最后的音响来判断。简单地说,绝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你用的共鸣是好的,嗓子也对,就是呼吸不好。这是不可能的。要是对就全对,有一个部分不对,其他两个也好不了,这三个是统一体。
歌唱乐器还有一个区别于其他乐器所独有的特点就是语言。自然界各种动物、昆虫都能发出声音各异的鸣叫,鸟儿能有动听的叫声。各种乐器能够奏出美妙的音乐,但是,只有歌唱乐器能够发出带有语言的音乐来,而其他任何乐器都不能发出带有语言的音乐。因此,语言是人类歌唱所独有的特点,它使歌唱艺术在传情达意上独具特色。歌唱的四个基本要素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在歌唱时,四者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语言跟前三者也是一体,由于语言的改变,其他三者也随之有所改变。 歌唱的四个基本因素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沈湘先生在“沈湘声乐教学艺术”中有非常详细、清楚、易懂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