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办法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
报名条件,参加2018年普通
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1.
专业课报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我院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我院使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相应专业测试成绩,并单独划定专业合格线。天津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安排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凡报考我院和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同时兼报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天津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应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院合格标准的,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其中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声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方向)的考生,其初试成绩达到天津师范大学相应专业复试标准的,均须参加天津师范大学组织的复试,我院承认其在天津师范大学的复试成绩排名,并可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未达到天津师范大学相应专业复试标准,却达到我院复试标准的考生,须参加我院在天津组织的专业复试,合格者,仍可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但专业成绩排名的位次在参加天津师范大学相应专业复试考生之后。
考生须在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同时填写并交回《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志愿兼报表》(在天津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网报时点击填写津沽学院网报系统)。未填报津沽学院志愿的考生不具备获得津沽学院专业合格证的
资格。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志愿兼报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在网报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将作为我院各专业(方向)发放考生专业合格证以及
录取时的依据。
特别提示:摄影专业在吉林省、陕西省、四川省承认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湖南省、福建省、浙江省、河南省承认
摄影摄像摄制类统考成绩,除以上七省外,其他招生省份承认天津师范大学摄影
专业考试成绩;声乐表演方向承认各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演唱)统考成绩;现代音乐表演方向承认各省音乐表演类器乐(演奏)统考成绩,且
乐器类型必须符合我院招生范围;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在山西省不承认联考成绩。
2.复试安排(未进入天津师范大学复试的考生)
注意事项:
1.此复试安排仅限于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声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方向)未取得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复试资格,却取得津沽学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
2.复试报名费150元/人。
3.复试报名及考试地点为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具体考试时间段和地点以复试准考证为准。
4.声乐表演和现代音乐表演的资格测试:乐理(笔试),听写(笔试),视唱,每科分值100分。资格测试成绩达合格线者,方可按专业考试成绩排队,否则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笔试科目考试中途考生不得退场。所有演唱(奏)曲目均须背谱。钢伴由学院统一安排。
5.舞蹈学基本功考核时考生应着体操衣及舞袜,舞蹈作品考核时考生应着舞台表
演服装。舞蹈作品需自备CD格式光盘,乐曲在第一首。
6.考试时,考官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7.考试时,请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3.专业合格证
针对校考生源,考生可于2018年4月5日后上网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专业考试结果。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在4月底之前收到专业合格证(即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如考生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合格证,则应在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回执,选择第一及其他专业志愿顺序,该顺序应与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一致,我院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并视报考情况适当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但有一定分数级差。
4.
文化课报考
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津沽学院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5.高考填报志愿
获得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津沽学院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志愿。我院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根据合格生源分布安排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另外,对合格生源不足省份的我院将编制“0”计划,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如达到录取标准我院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小语种考生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