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国家话剧院副院长王晓鹰日前在京谈到文艺发展过程中的“恶俗”现象时说,在目前娱乐之风大行其道的文化消费时代,在娱乐产品制作、演出、传播机制中逐渐建立一种“娱乐道德”意识是十分必要的。
王晓鹰说,“娱乐文化”在后现代语境下已经成为社会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娱乐”就应该同样为社会承担一部分文化责任。但是国内的“娱乐戏剧”中掺杂着许多粗劣、低级的演出现象,这样的演出致力于制作低成本投入、低艺术质量、低道德水准的“三低剧目”,以迎合大众的名义刻意低俗,以取悦大众的名义追求无聊,美其名曰“为紧张生活减压”,其实是为牟取票房利益不择手段,全然不顾在文化意义上对观众也对自己应负的责任。
他说,据粗略统计,2016年初至2017年中北京有350多个小剧场剧目上演,数量之多可谓壮观,然而上述的“三低剧目”竟然占到一半以上,令人咋舌。
“由此我认为,在目前娱乐之风大行其道的文化消费时代,在娱乐产品制作、演出、传播机制中逐渐建立一种‘娱乐道德’意识是十分必要的。”王晓鹰说,世上任何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业道德,娱乐业也有“娱乐道德”,在世界上娱乐产业最发达的国家里,所谓“娱乐道德”意识也最明确,实施得也最严格且自觉。
他说,所谓“娱乐道德”,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娱乐界从业人员有责任向受众提供制作精良的娱乐产品,同时使其内容涵义不违背主流文化价值观并具有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至少是无损社会的公序良俗”。这样的娱乐道德从另一角度还可以理解为“以低级、暴力、色情以及歧视性的、缺乏同情心的内容加上粗制滥造的制作品质从受众群体获取利益,应该视作对受众群体精神健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损害,由此引发的笑声是不道德的笑声,由此赚取的钱财是不道德的钱财”。
王晓鹰说,建立娱乐道德意识,除了娱乐产品制造者需要自省、自律而外,更起作用的是健康正常的文艺批评通过大众媒体的舆论影响。文艺批评应该对戏剧演出市场上的一些不良倾向给予分析和引导,不能误把娱乐化、商业化的戏剧演出简单等同于发展“文化产业”,忽视其中的“文化”含义和“艺术”价值。戏剧艺术的潜在市场和潜在观众群,很大程度上是首先从大众传媒中获取对这门艺术的最初认知的,如果这些观众从一开始就误解了戏剧艺术的价值功能和文化品格,对戏剧这门现代都市文化的发展会有长远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