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录取原则
经政审体检合格,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总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按专业课总分(总分100分)与文化课总分(750分折合成100分)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