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漳州师范学院音乐、美术类录取办法
1、
考生文化
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
艺术类
本科控制线,考生
专业成绩在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
专业合格线,且被所在省市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分省份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
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2.5×70%。
3、学校根据国家有关
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
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