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绘画、雕塑、动画、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专业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还应符合教育部及本省对省联考的相关规定。
(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黑龙江、山西、河北、山东、湖南的考生,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考生参加我校的考试,录取时以我校的专业课合格成绩进行折合(总成绩=专业课得分÷专业课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区外承认省联考的考生,本科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总成绩=专业课得分÷专业课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专业课合格成绩乘60%,文化课成绩乘40%,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即考生专业课成绩×60% +考生文化课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河北的舞蹈学专业考生,辽宁、山西、山东、陕西、河北的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考生参加我校的考试,录取时以我校的专业课合格成绩进行折合,专业课成绩乘60%,文化课成绩乘40%,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即考生专业课成绩×60%+考生文化课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后,考生术科成绩达到85分以上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社会体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后,考生术科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面试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陕西、甘肃、黑龙江、吉林的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面试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6.电气信息类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志愿和学习成绩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个专业进行培养。
7. 一批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志愿和学习成绩分酒店经营与管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游管理3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招生咨询电话:0471-4392514,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专业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清的方式;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清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