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2018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每个省外院校只能选择1个考点进行1次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将在2018年2月2日—2月17日进行。
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院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专科(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考试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允许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统设考点组织专业考试。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未经批准安排考试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发放专业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