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表演(
舞蹈表演教育):同济大学根据专业校考情况确定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发给校考合格证。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设有的专业统考合格线,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级考试院划定的我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同济大学表演(舞蹈表演教育)专业校考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校考成绩相同考生,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依次以
数学、外语、
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
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同济大学以第一
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
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