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表演结果
演员缺乏应有的内心根据和内在体验,而去表现剧情要求于角色的结果。角色所处的情境对于演员来说,是艺术的虚构。剧情中的人物关系及所发生的事情及结果,是演员已知的。不像在生活中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行为动作是人本能自然而然的。有的演员由于对剧情的已知,往往在表演中不假思索,直奔结果,扮演的人物虚假而苍白。
演员如果对人物性格缺乏具体分析和准确把握,仅抓住角色性格特征的一般外部表现,如刚强者昂首挺胸、粗暴者横眉怒目等,即导致直接表演性格。演员如果没有充实的内心感受,缺少情绪变化过程,简单化地用某种说明式的动作或表情去表演角色的悲痛、欢乐、愤怒、兴奋等情绪的外壳,则导致直接表演情绪。如:“悲痛”是个一般化的情绪概念,演员要演出角色的这一情绪,就应深入细致地去体会角色具体的情感活动。是在什么情情况下、发生了什么事情引起的悲痛?它在角色内心激起怎样的情感变化,是尽量抑制还是猛然爆发?是在掩盖自己的悲痛还是有意显示自己的悲痛?此时此刻的人物是怎样表达悲痛之情的,痛极无声还是号啕大哭?是猝然晕倒还是强自支撑?如果离开规定情境与人物性格,缺乏内心根据,仅仅作出某种悲痛的样子,表演就会流于肤浅。
在电影拍摄现场,导演往往从镜头所需要的角色情绪结果出发,对演员提出要求。如拍某个镜头,要眼眶渐渐发红,涌出热泪,泪水从眼角缓缓流下等。演员必须在实拍的瞬间完成镜头的要求。这就需要演员在拍摄前对角色的情感活动有充分的体会和酝酿,有熟练的技巧,能即时调动自己的感情,适应电影拍摄的特性。
也有西方某些导演把演员作为体现自己创作意图的活动工具,要求演员在摄影机前只是完成导演指定的任务,默许直接表演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