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0]17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省统考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除部分专业外见〈附件1〉),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省联考
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播音、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表演专业省联考,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联考,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大同大学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联考,由太原师范学院承办。
3、校考
省属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有: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艺文艺理均可)、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史类)等专业的报名考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报考时须缴纳有关费用及数码像片三张,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当年高考考生号及数码照片的,一律不准报名。
4、考生统一报名时除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外,参加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还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美术(音乐)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艺术类考试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5、考生号的编排按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0]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各市招办将艺术类考生报名和数码照片信息光盘及有关资料(含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于12月15日前汇总报送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
二、专业考试
报到时间:2017年1月11日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表演<影视、戏曲>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表演<影视、戏曲>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12日开始。
考试内容:
(1)影视表演
a、基本条件: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
b、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才艺展示。
影视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形体、台词、才艺展示各占20%,表演占30%,声乐占10%。
(2)戏曲表演
a.基本条件:形体、形像、气质,身高最低:女1.60米,男1.65米。
b.唸白(自备或规定片段、诗词均可,限2分钟);
c.唱腔(自备或规定唱段、民歌均可,限5分钟);
d.技能展示(任选起霸、趟马、走边、小快枪、大刀枪、单刀枪等或剧目片段,限5分钟)。
戏曲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唸白、技能展示各占20%,唱腔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