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表演专业(体育表演方向、模特艺术方向、舞蹈表演方向)本科生]
沈阳体育学院简介
沈阳体育学院是新中国建立最早的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由中央体委和东北人民政府筹建,1954年9月正式成立,时称东北体育学院,1956年改为现名。1958年由国家体委划转辽宁省领导,1980年重新隶属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实行国家体育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
经过56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建设,学院发展成为一所以体为主、多学科的高等体育院校,在探索体教结合的办学实践中,坚持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走特色办学的道路,为体育事业培养了3万多名各级各类专业人才,他们中许多人成为各个时期我国体育、教育事业和各条战线的骨干。特别是近年来,学院逐步形成了以专业思想教育为先导、以课堂教学为主干、以俱乐部业余训练和社团活动素质拓展为两翼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就业前景良好,年就业率持续增长,大批用人单位尤其是许多新兴体育产业到我院选聘人才。
学院校园占地总面积1829亩,其中新校区占地1072亩,雪上运动中心占地757亩,建筑总面积28万多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087人,在职教职工715人,离退休人员372人。专任教师494人,其中正高48人、副高179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1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9人,硕士学位的257人。在校本科生7414人,研究生615人。
学院设有9个本科系、2部(研究生部和成人教育部)、2校(附属竞技体校和附属体育学校),现有15个本科专业,跨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理学4个学科门类,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特聘院士工作站1个,拥有15个省部级以上的的教学训练科研基地,其中学院冬季运动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实验室被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为首批重点实验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和辽宁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拥有一大批科研成果,获国家体育系统最高奖国家体委科技进步奖16项,发明专利6项,科研成果转让3项,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在近两届国家教学成果评选活动中,获得17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近五年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和省部级教学科研课题21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及教学奖励494项,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完成专著、教材226部。《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我国中文体育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馆藏图书总量63万册。
通过教育的基础作用和科技的先导作用,训练水平不断提升,创新型竞技人才的培养取得显著成绩。在训的冰雪项目、田径女子全能、男子拳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和女子拳击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我院学生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三大顶级赛事中取得金牌128枚,奖牌301枚。特别是全部由本科学生组成的国家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队,连续参加了第18、19、20届冬奥会,成绩优异,在国际体坛保持集团性竞争优势。
学院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与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日本、越南、乌克兰、奥地利、澳大利亚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大学和体育组织建立了交流关系;与法国里尔第二大学合作,开展本硕两段式教学。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辽宁、辐射东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正在向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体育大学奋进。
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
表演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表演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体育表演水平和相应的组织、创编、教学及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表演团体、学校、健身俱乐部等相关单位从事表演、教学、编导、健身指导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体育艺术人才。
主干学科:艺术学、体育学
主要课程:体育艺术概论、表演剧目、文学修养、芭蕾基础训练、音乐理论基础、音乐选配与编辑、现代舞、民间舞、艺术体操、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解剖学、运动生理学、美学
基础、体育概论、体育表演创编理论与实践。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国际国内体育表演性组织、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学校、专业表演团体、健身俱乐部等部门。
报考须知
1.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报考模特专项的考生:男1.78m以上,女1.65m以上(其他条件优秀者,身高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2.招生范围:全国招生。
3.报名办法:考生须在本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报名,于2016年12月23日—24日持本人身份证、艺术类加试证到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
4.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26日
5.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26日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对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沈阳体育学院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6.录取办法:考生达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成绩控制分数线上,按其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我院划定艺术类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7.招收专项: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模特。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102
咨询电话:024-89166657 传 真:024-89166659
网址:http://zsjyc.syty.edu.cn/
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