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在2008年中国教育年度评比中,学院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称号。学院董事长兼执行院长龚珍旭博士于2015年在北京荣获“感动中国十大杰出校长”称号。
学院地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毗邻绵阳市南湖公园和南郊机场,依山望水,环境优雅。校园总体规划面积11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齐备,并建有校园电视台、网络中心、多功能演播厅、学术厅等。
学院设置有造型与设计艺术系、广播影视系、音乐舞蹈系、公共管理系四个教学单位,共 15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近60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6000余人。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其中硕士博士学位教师82人,特聘教授25人。学院聘请王蒙、冯崇泰为学术委员会荣誉主席;吴祖强、冯骥才为名誉院长;张华山为学院艺术总监,杨仁敏为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魏明伦、钮心慈、黄金中、王征骅、沈承宙等著名学者、专家为学术委员会委员。
学院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院训,践行“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相结合的教学改革,培养市场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能力强、素质高、能创新”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为培训和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提供了充足条件,已建立12个名师工作室,并与我院各专业相关企业建立了多个合作关系,搭建了实践平台。
学院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合作,形成了良好的联合办学机制。现已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文化部授权经营的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联办了《中国艺术报》(中国民间文艺专刊);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创业帮助的世界文化教育基金会(由学院牵头与海内外部分优秀企业家联合在香港设立)。同时,学院先后加入欧洲文化艺术联盟、国际设计师协会,与美国、英国、新西兰、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著名艺术学院建立了多个留学项目、教育教学项目。
历年来,学院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展演中获得200多项奖项。
学院已有毕业生3600余人,就业率达90%以上。每年均有100余家用人单位来院招聘,年均提供工作岗位1000余个。
今天,全院上下正以“提高质量、强化特色”为总体目标,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独立院校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艺术翻译、音乐及舞蹈教育和表演、民族民间歌舞与现代流行舞表演、音乐剧、影视、服装表演及理论研究、戏剧影视文学、编剧、编导及影视制作管理、播音与主持,各类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传媒艺术以及传统美术的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媒体资源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等工作,也可成为专职教师、艺术经纪人、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策划管理人才、艺术设计策划者、自由艺术人,以及在各行政、工矿、企事业单位及文化教育部门担任管理者或策划创意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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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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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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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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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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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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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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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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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
制
本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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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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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中国科技城——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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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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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经济、媒体资源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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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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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藏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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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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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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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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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雕塑、城市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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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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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间艺术设计、设计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商业策划与广告、文物鉴定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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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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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场景设计、化妆与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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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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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影视制作、影视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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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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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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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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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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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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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编导、影视制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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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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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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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美声、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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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年
制
专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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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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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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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竹笛、二胡、古筝、单簧管、萨克斯、小提琴、电吉他、打击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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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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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装饰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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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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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影视制作、影视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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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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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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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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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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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四、报名
(一)文化考试报名要求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或考试局)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还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院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各省(市、区)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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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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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专业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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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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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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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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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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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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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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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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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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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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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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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兰州艺术学校 |
1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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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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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雕塑、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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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甘肃广播电视学校 |
1月2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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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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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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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区)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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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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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专业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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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山西师范大学 |
1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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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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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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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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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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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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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1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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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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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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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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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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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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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城市学院 |
1月2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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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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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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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江苏教育学院 |
1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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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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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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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石家庄职业学院 |
2月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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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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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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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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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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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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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2月1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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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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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学、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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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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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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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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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师范大学 |
3月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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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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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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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四川音乐学院 绵阳艺术学院 |
3月1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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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表演、雕塑、艺术设计学、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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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以各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或考试局)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专业考试
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学
音乐教育: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60分(其中视唱20分、练耳80分、乐理60分);②声乐演唱12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③钢琴演奏12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2.音乐表演
声乐(羌藏歌舞、民族、美声、音乐剧):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歌曲演唱400分[准备艺术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
声乐(通俗):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歌曲演唱400分[准备流行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单曲CD伴奏带)];
钢琴: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各一首,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民乐(竹笛、二胡、古筝):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管乐(单簧管):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弦乐(小提琴):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流行器乐(萨克斯、电吉他):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打击乐: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音乐策划:①视唱练耳及乐理200分;②面试200分{歌曲演唱或乐器演奏[歌曲演唱:准备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均可);乐器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总分满分为400分;视唱练耳及乐理(其中视唱占15%、练耳占65%、乐理占20%)科目在音乐策划专业方向中计入总分,在其余专业方向中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其余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教材)。
3.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
绘画、工艺雕塑、城市雕塑、展示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设计、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场景设计、化妆与造型、数码影视制作、影视动画:①速写100分(人物动态);②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③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4.艺术设计学
民族民间艺术设计、设计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商业策划与广告、文物鉴定与修复:①动态线描100分(人物动态);②单色描绘100分(静物或人物);③综合表现100分(淡彩,风景或静物);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5.舞蹈学
舞蹈编导、舞蹈表教合一、流行舞蹈:①面试100分[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100分(A.柔韧B.旋转C.弹跳);③技巧100分;④艺术表现力100分[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单曲CD伴奏带,时间在2分钟之内];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6.表演
影视表演:①面试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命题表演100分(考生在抽题后进行单人或组合表演);
服装表演:①面试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础条件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比例、仪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服装表演100分[走台(步态、音乐节奏感、平衡及旋转能力;自备泳装、时装、单曲CD伴奏带);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7.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影视编导、影视制片管理:①编写故事100分(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笔试);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
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8.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100分(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二)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英语、公共事业管理
艺术翻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经济、媒体资源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普通类考生只能填报我院普通类专业,艺术考生可填报我院所有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错填乱写者,责任自负!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我院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凡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方式将由各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或考试局)指定刊物向社会公告。
八、录取办法
普通类: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九、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院在部分省(市、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我院一律认定其省(市、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院或四川音乐学院设有考点的省(市、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市、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英语(艺术翻译)、公共事业管理(羌藏文化保护与开发、音乐艺术市场管理与策划、文化产业经济、旅游与酒店管理、艺术商业)专业(方向)属普通类,只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四)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除外)可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也可自带伴奏人员。
(五)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六)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七)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我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单位。
(八)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直接寄给考生,也可登陆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7年4月15日之前,发送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十)本简章供四川省外考生适用,省内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7年省内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14043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0816-6357995、6357996
传 真:0816-6357996
电子邮箱:CYMY@vip.qq.com
招生网址:http://www.CYMYadc.com/zsjy.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