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2月15日至12月27日—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从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我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从12月15日开始,至12月27日下午18:00结束。考虑到部分考生需要回户籍所在旗县照相及确认报名信息的特殊情况,这部分考生需在统一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待学校补课结束后在1月26日至1月27日安排两天时间仅用于照相及确认信息,届时不再开放预报名功能。
根据《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考生网上报名分三步: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照相及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首先是网上预报名。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同时设置本人的登录密码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结束,考生自行打印《考生预报名表》,并持该表到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生和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交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其填写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
其次是网上缴费。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施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需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无农行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的考生,需要到当地农行营业网点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并存储一定金额的钱款用于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农行存折不支持网上缴纳报考费用。考生应尽早到相关农行网点申请办理银行卡,以免由于网点储备的银行卡和用于网上银行的K宝证书、动态口令卡等相关介质不足,致使当次不能够成功办理,或者长时间排队等候等造成报名的延误。为便于考生上网交费,农行在各营业网点设置了上网交费体验区供考生体验上网交费的完整过程。网上支付成功后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或者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名资格的,一概不退款。
最后是照相及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期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并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在报名结束时间(2016年12月27日)之前,本人户口未迁入我区者不得报考。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区,但考生本人户口迁入我区,截至2017年4月1日,本人户口迁入我区未满两年者或在我区实际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未满两年者,不得报考。在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严重作弊(指使用通讯工具、替考、代考、雷同卷等违规行为)者,不得报考。
据了解,凡参加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的考生,或以及参加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持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的《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参加院校组织的加试。考生参加加试报名时一定要给学校提供考生号,录取院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信息中要包含考生号,否则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