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与表现是表演艺术的两种不同创作方法。它探讨了表演艺术最本质的问题:表演要不要有充实的内在感情,以及怎样准确、鲜明地把感情表现出来传达给观众。我认为,演员不能仅凭自己的形体、声音去表演,他必须要投入自己的思想、心灵和感情。一个冷漠的、缺乏热情的人不会成为一个好演员。正如著名喜剧演员盖利克所说:“当演员毫无感情的时候,不管他怎么装模作样,我们也看得出他是毫无感情的。”我国戏剧表演十分注重的外在形式——“形似”,锤炼出了各种细腻、优美的表演程式,同时它又主张“神似”,演员在表演时内心要激起自己曾经深切感受过的感情,这说明要把人物的精神气质、内心情感体现出来,仅靠模仿是做不到的。演员既要生活于剧作的规定情境之中,具有角色应有的充实的内容活动和真挚的感情,同时又要有高度的控制力。萨尔维尼说:“他(演员)必须勤于感受,但他也必须像一个熟练的骑师驾驭烈马似地引导和控制他的感受,因为他要完成双重的任务;仅仅自己有所感受是不够的,他必须使别人有所感受,而如果他不运用抑制,就办不到这一点。在我表演的时候,我过的是双重生活。一方面我在哭或笑,而同时我也在分析我的笑声和眼泪,以便使它更有力地影响我想要感动的那些人的心。”举个例子说明演员表演时的“双重意识”:苟慧生某次演《红娘》时,不慎将一只鞋掉在台口,作为红娘的苟慧生立刻非常敏捷地将脚藏在裙下,眼珠一转,娇嗔地说:“张相公给我把鞋拾来”。这场戏正是张生急需红娘将他带到花园与莺莺相会,有求于红娘,所以那位演员马上适应了,将鞋拾来给红娘穿上。演员能把舞台上的意外事故变为剧中有趣细节,正是由于他能够生活于角色之中,敏于感受,才能即兴地产生合乎角色思想逻辑和角色性格的行动。也由于演员善于控制,才不会张皇失措,机敏地应对自如。
我国戏曲表演经验主张表演要“(情)动于衷而形于外”,这一精辟的论述道出了表演艺术的实质。体验人物的思想感情是为了达到表演的充实、真实、有强烈的感染力,表演反对没有充实的内在感受去装腔作势的表情。同时,不能错误地认为只要有体验的思想感情就行了,而不用注重它的表现形式。人的思想感情活动总是要通过相应的表情、动作表现出来。盖叫天讲:“表演起来,就要真演戏,发于内,形于外,出于自然,形成自然的身段,任其自然,不可矫揉造作,但也要靠脸部有深厚的基础功夫,才能把复杂的内心活动通过眼神眉宇之间,如实地 、有层次地表达出来”。表演既要非常真实、非常生动,是演戏又不能露出演戏的痕迹,同时表演又应当是准确、鲜明、生动、典型的。这只能靠演员从生活中苦心观察、揣摩,从中提炼和精心设计出能够最好地表达人物思想感情的外部动作,探索最能鲜明体现人物心理活动,符合人物性格的形体动作和表情动作。要像第一次感受那样去感受。激起真挚、充实的内心情感进行表演。我们说内在情感要通过外部动作表现出来,外部动作又总是有其内心活动的依据,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紧密关联的。这还表现在不仅内在情感能激发产生相应的外部动作,而外部动作也能反过来激发产生相应的内在情感。例如:激怒的情绪使演员大声争吵,拍桌子,甚至摔东西,这些外部动作会触激情感,帮助演员内心产生相应的激怒情绪。这种生理上相互刺激、相互作用的关系,对表演很重要。切记不能为了求得真实的内心感受而去“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