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是离职的前北京电影学院老师,自称可与他人合作办学,并以帮助他人上北京电影学院为名涉嫌诈骗数十万元。日前涉嫌诈骗罪的杨某被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
杨某原本是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的声乐老师。2015年12月离职后,仍以电影学院老师的身份对外活动。2016年2月,杨某通过同样是北京电影学院毕业的前女友胡某认识了当事人王某及外籍华人刘某。杨某宣称在北京开表演学校很赚钱,而其正好有全套的正规办学手续,现在欠缺的只是资金云云,当事人听罢信以为真。
在之后的两个月内,杨某多次以租用教室、招生宣传等名义向两名当事人王某及刘某索要合作办学款34万元。但直到2016年7月,杨某承诺的学校依然没有开办起来。疑惑之下,事主来北京了解情况,才发现原来杨某所声称的学校根本就没有开办,杨某本人的办学资质也于2015年底就被吊销了,无奈之下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6年11月4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询问过程中,杨某承认了其编造合作办学的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的情况,而被害人所有的投资款都被其个人用于购买豪车、投资个人公司等。
此外,杨某还坦白了其曾经以帮助他人上北京电影学院为名诈骗多名被害人数十万元的犯罪事实。原来,杨某离开北京电影学院后,还有不知道实际情况的人纷纷来向其打听,能否帮忙让自己或自己亲友的孩子上北京电影学院。杨某就承诺可以帮忙,并向被害人索取高额的好处费。
收到钱后,杨某既不帮被害人疏通关系,也不按照承诺请专业老师为被害人的孩子授课,只是由自己和自己的前女友胡某简单地教一些声乐、舞蹈方面的知识。而被害人的钱则被杨某用于平时挥霍及个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