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地处祖国钢都、国家卫生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校园东临国家森林公园千山,西倚国家4A级旅游圣地玉佛苑,环境优美,风格现代,底蕴深厚,交通便利,是潜心读书和研究的一片沃土。学校始建于1948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学校前身为鞍山钢铁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是全国最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学校实行“省部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国标代号:10146。
学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等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下设23个学院(中心、部),现有55个本科招生专业及方向、16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及方向,面向30个省(区、市)招生。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点9个、二级硕士点43个,有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以及研究生推免权;有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中心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目前,全日制在校生有18000余人。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校训为“博学明德经世致用”。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1、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120人学费:10000元/人·年
2、动画专业:招生计划:90人学费:10000元/人·年
3、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招生计划:40人学费:10000元/人·年
4、表演(曲艺方向)专业:招生计划:40人学费:10000元/人·年
5、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招生计划:40人学费:10000元/人·年
6、表演(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招生计划:40人学费:10000元/人·年
*注:以上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动画、艺术设计2个专业可以兼报,招生省份: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北、安徽、甘肃、贵州、云南、湖南,具体分省招生人数根据专业考试情况确定。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当年的批复为准。
二、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与设计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设计人才。能在环境艺术设计(室内方向、景观方向)和视觉传达设计等相关的设计院所、公司与企业从事设计、开发和管理工作,以及学校、研究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图形创意、CI设计、插画设计、版式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网页设计、公共艺术、室内设计原理、居室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建筑环境景观设计、建筑景观漫游、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2、动画: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培养既掌握传统动画技巧,又能应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创作的艺术与技术复合型人才。毕业生能从事动画原画、创意、设计、编导及二维、三维电脑动画、影视动画制作等方面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动画基础造型、视听语言、动画原理、计算机基础、二维动画创作、三维动画创作、虚拟现实技术、动画脚本、影视合成技术等课程。
3、表演(声乐方向):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经过专家的悉心指导,学生能够学习大量的中外声乐作品,积累丰富的音乐文化知
识,掌握科学的演唱技巧。毕业后具有较高的声乐演唱技能和良好音乐文化素质,能够在各类文艺团体、部队及学校从事声乐表演及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独唱、重唱、台词、表演、和声、舞蹈、中外音乐史、声乐艺术作品赏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等。
4、表演(曲艺方向):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经过曲艺名家四年精心的指导,学生能够较好的掌握评书、相声、小品表演的基本技能与创作方法,成为能表演、会创作、懂理论、善主持、符合时代要求、适应艺术人才市场需要的高级曲艺专业人才。毕业后可以在各类文艺团体、部队及学校从事表演、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评书表演、相声表演、小品表演、曲艺概论、曲艺创作、戏曲身段训练、形体训练、主持人技巧训练、音乐鉴赏等。
5、表演(舞蹈表演方向):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熟练舞蹈教育、表演及编导所需要的基础专业技术技能及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学艺术知识和修养,能从事舞蹈教育、表演及艺术组织管理工作和具备一定创编能力的综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舞蹈基础训练、民间舞、古典舞身韵、剧目、舞蹈教学法、舞蹈史、艺术概论、舞蹈概论、舞蹈舞剧赏析等。
6、表演(播音与主持方向):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院校、文艺团体、各类庆典活动及新闻传媒部门从事播音与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广播电视概论、新闻传媒学、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艺术概论、播音与主持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晚会与庆典主持等。
三、加试内容:
四、报考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表演类(非美术)专业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五官端正,男子身高1.70米以上,女子身高1.60米以上,有特殊才能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可以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
2、表演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的表演(声乐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表演(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2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录取。
3、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报名及成绩通知办法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考生合格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准考证,缴纳招生考试费200元。
3、加试结束后,我校于2018年3月26日以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加试成绩。
七、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
八、重要提示
1、如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辽宁省动画、艺术设计专业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
辽宁省表演(声乐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表演(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20分以上者可以报考我校。
3、美术类专业入学后,学生需自配高性能个人电脑以方便学习。
4、我校艺术类专业学习费用较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慎重报考。
九、本简章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各项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以高考录取前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为准。
电话:(0412)5929096(招生办)
美术类咨询:592912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表演类咨询:5929479(艺术学院)
邮编:114051 网址:WWW.USTL.EDU.CN E-mail:a5929096@126.com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站前乘千山方向途径玉佛苑8路公共汽车到科大正门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