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学校坐落于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之一浙江温州。学校主校区位于温州高教园区,占地总面积2224亩,南眺罗山群峰,北蕴三垟湿地,山水灵秀与翰墨书香相得益彰,为莘莘学子修身治学之绝佳胜地。
学校校舍面积10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07.2万册,非纸质图书150.5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47个。
学校下设17个学院(部),并举办瓯江学院、城市学院2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80余人、副教授400余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近300人。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较强的研究生培养能力。现有一级、二级学科硕士点42个,本科专业50个。依托区域经济优势,将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先后被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和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
弘扬“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优良传统,秉承“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同发展,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同步推进。重点发展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研究,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东瓯大地,钟灵毓秀,音乐文化底蕴深厚。这里名家辈出,孕育了
缪天瑞、陈田鹤、潘怀素等一批引领中国近现代音乐文化潮流的杰出音乐家。创建于1997年的温州大学音乐学院,深深植根于浙南这片人文沃土,浸染着浙南音乐文化的精魂,秉承“以乐教和”的精神,坚持以“厚基础、强能力、重人文”为指导,按照“能力本位”的办学思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有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00余人,其中本科生300余人,研究生34人。现有教职工49人,专任教师38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7人。学院设有音乐理论、声乐、钢琴、器乐和舞蹈5个教研室。有温州大学音乐艺术教育研究所、温州大学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温州大学钢琴艺术研究所、温州大学声乐艺术研究所、温州大学曲艺研究所、温州大学音乐表演艺术研究所等6个研究机构。另,温州大学音乐学院有合唱团、民乐团和舞蹈团等6个艺术展演团队。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资源丰富。拥有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音乐楼,内含3个大型舞蹈房、1个功能齐全的音乐厅(有两架音乐会专用钢琴)、1个数字音乐教室、1个录音棚、2个数码钢琴教室和280间琴房。
一、招生计划
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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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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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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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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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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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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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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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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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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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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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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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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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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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器乐、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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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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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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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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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苏
安徽、湖南、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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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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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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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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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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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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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苏、黑龙江
安徽、湖南、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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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为准。
2、学费按浙价费【2007】313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按照该标准预计音乐学专业每年学费7000元左右,音乐表演专业每年学费9000左右。
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各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和社会所需的音乐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音乐教育学基础、世界音乐、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电脑音乐、音乐美学、形体与舞蹈、器乐等。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本科专业,培养能在各种企事业文化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高、中等学校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歌曲创作、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等。
方向主修课程:
声乐方向:声乐、声乐艺术史、声乐教学法、形体与舞蹈等;
器乐方向:鋼琴、二胡、古箏、钢琴即兴伴奏、钢琴教学法、钢琴艺术史、器乐重奏、合奏等。
1、报考对象及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浙江、湖南、河南、江苏、安徽、黑龙江的中国公民。
2、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音乐统考,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
3、安徽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合肥:2018年2月14-15日报名,2月16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4、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南京:2018年2月11-12日报名,2月13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晓庄师范学院。
5、黑龙江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哈尔滨:2018年1月11-12日
报名,1月13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四、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专业校考
1、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
2、考试科目及比例: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考试科目为1+x,总分为100分。其中“1”为必考科目视唱听音,占30%、“x”为选考科目占70%,包括声乐、器乐,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音乐表演(舞蹈)只考技巧和成品舞。
(1)视唱听音:抽题视唱和模唱,不考乐理知识。
(2)声乐:自定独唱歌曲2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3)器乐:限招钢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自定乐曲、练习曲各1首,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4)舞蹈:①自定一段舞蹈,自备伴奏带(VCD、CD、磁带均可);②技巧表演。
五、填报志愿
1、凡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考生,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月1日前寄发《温州大学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2、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考生通过省考以后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2、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50分。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招生热线:0577-86680800;: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专业成绩查询4月1日左右开通)。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