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演员的注意力不集中———也就是杂念产生。杂念,除去外部情况的干扰及个人内部的因素以外,有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即“自我意识”的问题。一个演员创造形象要达到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所示:“我即是”的状态是不简单的,任何一位演员的整体创作过程中全部达到也是不可能的。只要是在一段戏、一部分戏或某一创作阶段能做到“忘我”的境界,已实属不易了。所以,总有一个“第一自我”的问题。归根到底“表演”就是表演,不能将“我即是”、“忘我”等一些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早期的理论神化。
从演员创作的另一面讲,“我即是”及“忘我”的创作状态又是一个演员和一个导演在创作中所刻意追求的最佳状态。从理论与创作的现实来讲,演员的体验与体现是并存的,并驾齐驱的;但它要求演员的“体验在先”———演员应当永远处于表演创作的兴奋状态之中,“检验在后”———清醒自持、抑制检验的状态永远紧紧地辅佐在体验的状态之下。这样才是正确的。如果问题颠倒了,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演员表演的不投入、不入戏、注意力不集中,是没信念、没想像、没有生气和灵魂的“表演的躯壳”。
表现派艺术也是体验在先的。只不过是它的体验阶段放在了寻找与排练阶段,从体验中得出恰切的表现手段;在演出阶段则永远保持清醒的表现态度,把注意力集中于角色的行动上。表现派的检验同体验派是一样的,它是检验从体验中得出的形式是否准确有力。我们谈到清醒自持的检验存在的合理性与表演中的必然,无论在体验与表现派中都坚决要避免的是演员的杂念———“强烈的第一自我”。感觉自己而不是感觉角色,不把自己向角色靠拢而是坚持强烈的“演员的”杂念,这种不恰当的自我检验就破坏了演员对角色的信念,使演员的心理与行动游离于角色之外,这样的表演就是失败的。特别是在电影表演中,在强调角色微妙感觉的近景与特写镜头之中,如果注意力不集中,你的杂念———演员脑海与眼睛里的东西就会暴露无遗。没有集中的注意力,没有正确的体验、体现与检验,就没有真正的创作起点。所以,训练注意力集中,学会真听、真看、真感受,学会把注意力集中并停留在某一个对象上,是我们学习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