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制”,不要“流于过火”,也不要“太平淡”;既不“表演得过分”,又不能“太懈怠”。这都属于分寸感的问题。演员的分寸感或者叫做“火候”,是表演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一个演员表演的最好评价,无过于“恰如其分”四个字了。
该上去的上不去不行,过火了也不行,要恰到好处。川剧演员周慕莲提出,演员表演讲究言有尽而意未尽,因而需要留有余地。留有余地,进可以攻,退可以守,演员就自由了。留有余地,让观众回味回味,留点言外之意,让他们想一想,才能引人入胜。讲究“三不”:不少———少则偷工减料;不多———多则庞杂臃肿;不过———过则失真走味。这“三不”,也就是留有余地。
演员在舞台上汗流浃背,观众在台下无动于衷,这是最坏的表演。表演能不能感动观众,不在于演员在台上拼死拼活,而在于演员的表演是否恰到好处。这恰到好处之中,也就留了余地。
分寸感不仅表现在外部动作的控制,更主要的还是如何准确地表达人物的内心感情。莱辛认为,关于演员的内心热情,人们谈论得很多;对于“演员是否会有过多的热情”,也有很多争论。认定会有过多热情的人,是根据这样一个理由:演员会在必要激动的地方激动起来,或者至少他激动的强度会超过所要求的强度;而否认这点的人也有理由说,在这种场合,演员不是表现了过多的热情,而是表现了过于缺乏理智。为什么演员甚至在诗人不必做丝毫控制的地方,也应该在声音和动作这两方面加以节制,极端紧张的声音是很少不令人厌恶的;过分急速和过分剧烈的动作,也很少是高雅的。表现强烈的激情时,应该避免一切能够引起种种不愉快的感觉的表情。只有这样,表演才会平稳柔和。哈姆雷特即使在他的话语需要造成极强烈的印象和唤醒顽固不化的凶手的良知时,也用平稳和柔和的话语达到这个目的。
过度害怕虚假会造成不自然的谨慎,这也是最大的舞台“不真实”中的一种。戏剧中所需要的真实应该是恰好能够叫人真诚地相信它,恰好能帮助你使自己信服,使对手信服,帮助你满怀信心地来执行所提出的创作任务。
演员在当众创作的情况下,由于激动的缘故,总想拿出比他实际所具有的更多一些的情感。就只能去抑制或者夸张动作,去做出比应该做的更多的努力,仿佛这样就能表达出情感似的。但这一切做法并不会加强情感,相反的,会破坏情感。这是外表的做作、夸张。
观众往往是十分敏锐的,特别是在戏的紧要关头。人物感情变化复杂、微妙的关键时刻,也就是俗话所说的“节骨眼”上,演员表演的分寸稍稍不对,不足或是太过了,立刻会让观众跳出剧情,感到很不满足。
犹如别人给你搔痒,如果半天没有搔到痒处,反倒更难受。演员的演技如何,就在于他能否准确地把握表演分寸,做到不温不火,不露不白,恰到好处。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以通过眼睛表达感情为例,资深戏曲演员把眼神的表情动作总结出惊、诧、惧、怕、爱、恨、羞、媚、盼、望、娇、嗅、喜、怒、哀、怨、疑、恶、病、醉、疯、恋、妒、痴等圆缘种之多。稍有差错,就会惊诧难辨,惧怕不分。
掌握表演分寸感,是表演艺术中异常艰深的功夫。这要靠演员不断丰富自己的生活阅历,加深各方面的知识素养,提高自己的艺术鉴赏水平,磨砺身体各个部分的表现能力。在长期艺术实践中积累、总结正反两面的创作经验,才能恰如其分、随心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