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声情并茂
声情并茂是我国声乐美学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想真正做到声情并茂的演唱,就必须要从歌唱的“艺术表现”这一中心环节入手。一个优秀的歌唱家既要有扎实的歌唱技术,又需要具备综合运用这些技术的能力和全面的艺术修养,只有把各项条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更深入地表现作品的思想内容,更完美地表现情感。
在演唱声乐作品时,演唱者要深刻理解作品的内容、主题思想、风格特点,要了解创作者的生平、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同时要仔细阅读歌谱,分析曲式的结构,掌握好基本节奏和速度以及细微的变化,并要认真研究歌曲所要表现的音乐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对歌曲内容有更深刻的解释,并进行艺术再创造。另外,演唱者要想使歌唱更具感染力,所表现的音乐形象更丰满,在艺术再创造的过程中,演唱者的思想高度、生活体验和艺术修养也起着主导作用。所以演唱者除具备较高的演唱技巧和表现能力外,还应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以及文化修养,要多涉猎和学习有关文学、戏剧、诗歌、美术、舞蹈、历史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从其他姊妹艺术及文化知识中汲取养分、博采众长,对于丰富歌曲的艺术表现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演唱者只有通过自身的情感去体验、感受作品,深入理解分析、研究声乐作品所提供的素材,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作品中所要求的各种演唱方法和技巧,才能使演唱达到声情并茂的艺术要求。
综上所述,歌唱艺术的表现魅力是蕴含于“声”与“情”之中的,真正高超的歌唱技术只有在和情感完美的结合中,才能获得理想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