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具有符合我校要求的艺术特长并通过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高中毕业生。
我校2017年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山东、湖南、四川和陕西有文科和理科招生计划;其它省份因只有理科招生计划不招收文科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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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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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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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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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其中键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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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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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
乐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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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乐:a:铜管:小号、中音号、圆号、长号、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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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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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业务优秀,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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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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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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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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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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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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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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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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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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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 1至3类专业不可兼报,第4类专业可同时兼报1至3类专业之一;
② 此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艺术水平测试整体水平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