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演员表演时必须完整地再现舞台行动过程,表现角色性格。因此必须内心与外形统一、内容与形式结合。演员既要感受到人物的思想感情,为人物的生活目的而行动起来,也要组织与选择最恰当准确的舞台动作和台词,从而表现出人物性格。戏剧演员能否动情并以情感人,往往是表演创造成败的关键。既要敏于感受和体验舞台情感,又要善于表达这种情感,既要敏感又要善于控制自己,使观众被表演所感动,做到体验与表现结合、敏感与控制结合是表演艺术的基本要求。
因此,演员必须通过学习、锻炼、修养掌握表演技巧和创造舞台人物形象的方法,并从而使自己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这些资质有:
①理解力。
在正确的世界观指导下,在丰富的生活体验与高度文学艺术修养的基础上,理解生活和理解剧本与角色。
②观察力。
善于和习惯于对自己所作、 所遇、所见、 所闻的生活进行观察、体验、研究、分析,并善于从所观察的生活中汲取和积累创作素材。
③想象力。
善于在正确理解、认识剧本文学人物形象的基础上,运用生活素材,想象人物的精神世界及外貌、造型、行为表现方式,进行人物形象构思。
④感应力。
善于把自己认识和构思的人物形象感受应验在自己身上,从而创造性地在自己的机体上激起相应的人物感觉;在舞台上对一切舞台情境包括舞台对手所给予自己的刺激,都能真实感受到并激起应验的能力。
⑤表现力。
演员的形体器官与发声器官必须非常灵敏,并在造型的功能上有很强的可塑性,演员须善于运用它们,使它们达到让自己所构思和感受到的,都能通过声音、语调与形体动作,非常准确、鲜明地表现出来,并达到造型美。
这些专业资质的总和,构成演员的创作才能。演员有了创作才能,就能使自己扮演的角色既真实可信又具有高度审美价值,合情合理,能说服观众,形神兼备,能感染观众,达到艺术的真实性与艺术的假定性相统一,形象的准确性与生动性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