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传统的艺术家,还是现代的艺术家都十分重视艺术对情感的表达。托尔斯泰在谈及艺术特点时指出:“艺术起源于一个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标志表达出来。”“人们用语言互相传达自己的思想,而人们用艺术互相传达自己的感情。”于是他得出结论:“作者所体验过的感情感染了观众,这就是艺术。”
艺术表达情感有它自己的规律,而戏剧与表演在表达、表现情感时就应该遵循二条重要的原则:
一是“全身心投入”的原则:情感是不能仅用手势、表情表达的,角色的情感必须靠演员的情感去体验、去感受、去表达。演员必须投入人物的规定情境,想人物之所想、急人物之所急、苦人物之所苦、乐人物之所乐……这里需要调动演员的生命感觉与情感体验,即所谓的的“情绪记忆”。也有叫作“情感记忆“、“激情的记忆”。指演员创造角色中调动自己过去的体验过的感情和激情的记忆,唤起人物相应的情绪与情感。情绪记忆在表演创作中不仅是一种重要的技术,也是内心创作的最好素材,心理技术的重要手段。通过运用情绪记忆,演员可以唤起同角色在某种规定情境中相类似的情感和激情,有助于演员体验角色,同时还可用情绪记忆的活生生的材料加以补充,使体验具有魅力和感染力,使演员的创作丰富而完整。为了了丰富演员情绪记忆的宝库以备创作时应用,演员在日常生活中应有意识地积累、储备自己体验过的种种情感和激情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种种细节。考核表演有一条秘诀,凡是将自己的生命体验、情感记忆融入表演的,一定感人;反之,如果脱离自己的感受,程式化做作地去表现,那就一定打动不了人。
二是“动作与情感”关系的规律。通常认为戏剧的要素是动作与情感。(自然还有思想)动作是戏剧的中心,情感是戏剧的要素。然而在创作时入手的必须是动作,而不是情感。主要靠动作唤起情作表达思想。
这二者结合,即“形神兼备”,正如扮演周总理的表演艺术家在总结他的表演经验时说的:
“形为先、神韵超乎其表;神韵为主、寓于形,融成一体。若有形而无神韵,神采即脱格矣。故形神兼备,神似胜于形似。”
要做到“神韵超乎其表”,就必须跨越“形似”,跨越外部演戏的层次,进入灵魂的刻画——创造人物不能仅仅背背剧本中的台词,设计几个外部动作,必须通过做大量小品去全面体验感受人物。
然而,人们在天性中的感情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而创作中“第二天性”的感情却不能完全靠意志产生。动作与情感的区别在于,动作是由本人意志决定的,是有目的:即我想这样做,就可以这样做,由自己意志转移和掌握的。任何动作都是由人的意志产生的,而情感则不是由意志产生,有时恰恰与意志相反,如我不想哭,使劲控制却大哭起来,我不想生气生气了,不想妒忌而妒忌了。情感是抓不住的,不能召之即来。动作是情感的捕获器,是情感的诱饵,情感是动钥结果。因此,掌握情感的正确方法是进行动作。不要直接表演感情,而是立即动作,不要“挤感情,而是积累情感,不是极力表现情感,而是控制情感”。因此,不要硬挤自己的内心情感,而想到的应该只是怎样正确地按照剧本中所提供给我们的规定情,在其中执行形体动作。因此,在创作中,演员一方面去真实地完成最简的形体任务,同时被迫进行着巨大的内心工作——考虑、感觉、理解、决定、想象和感受许多情境、事实和关系……这样演员从最简单的外形的物质一面开始,自然地逐渐地接近于内心的心理精神的一方面,并带动着情感与思想。决非单纯为形体动作而形体动作。形体动作的意义归根结蒂在于,它迫使我们的心理内容去幻想、去证实及补充这一形体动作。我们以通过动作的逻辑与顺序去认识和激发情感的逻辑与顺序。从而做到从人的形体生活的真实达到人的精神生活的真实“。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经常告诫我们:“形体动作的‘小小的真实’可以带来思想、情感和体验的‘大真实’,而形体动作的‘小小的不真实’也可能招致情感、思想与想象的‘大不真实’。”
关键不在于形体动作本身,而在于这种动作能帮助我们激起一种心理感觉,作为起动、诱饵、桥梁,动作可以诱发情感,传达思想,塑造性格与人物形象。因此,在进行表演练习、表演创作给自己规定任务时,要停止使用那些表现情感的动词:
忧郁、愤怒、怜悯、爱、恨、失望、快乐、卑视、烦躁……]
开始可以运用表现心理动作的动词:
考虑、训诫、请求、安慰、责备、要求、道歉、警告、承认、隐瞒、拒绝、夸奖、谩骂……
并应学会机智地将心理动作转变为形体动作。因为人的形体动作是使角色的“人的精神生活”的种子生长的好土壤,我们就形体动作方法是体现的方法,并非孕育思想和叙述自己意图的方法,不是思想的持有者,而是思想的表达者。我们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演员都不可以寻找表情的形式来表达动作,否则将堕入匠艺和公式化演技的泥坑里去。表达情感的表情形式应当在动作的过程中自行产生。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晚年总结的行之有效的“形体动作方法”(即在动作中分析剧本与角色)就缘于这一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