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表演的四种艺术手段,也是戏曲表演的四项基本功。唱指歌唱,念指具有音乐性的念白,二者互为补充,构成歌舞化的戏曲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歌”。做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打指武术和翻跌的技艺,二者相互结合,构成歌舞化的戏曲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舞”。
戏曲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融合唱念做打各种艺术手段,为搬演故事、塑造人物服务。早在汉代百戏中就有《东海黄公》的节目,通过武术和杂技,表演简单的故事。唐代盛行歌舞,以载歌载舞著称。宋杂剧演出分“艳段”、“正杂剧”、“杂扮”三部分,把歌舞、戏剧、杂耍集于一台,起了相互影响和融合的作用。元杂剧在表演上已有简单的武打。明代弋阳、昆山诸腔勃兴以后,在声乐和舞蹈技艺的结合方面渐趋完善。清乾隆、嘉庆年间,徽调与汉调合流,继承昆、弋的传统,吸收各种地方戏的优点,逐步向京剧演变,大致到了同治、光绪前后,一个以唱念做打多样统一的完整艺术形式才臻成熟。
戏曲剧种为数众多,表演上运用的艺术手段各有侧重。大抵搬演生活小戏的花鼓、采茶等系统的剧种,载歌载舞;由坐唱形式搬上舞台的滩簧、曲子等系统的剧种,侧重说唱;昆曲、高腔、皮簧、梆子系统的剧种,唱念做打四功并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剧种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上述差别已逐渐缩小。目前,各剧种大都具备了唱念做打的艺术手段。
戏曲演员按照传统的规程,从小就从唱念做打几个方面接受严格的基础训练,充分掌握了基本的技法和程式,熟悉了各种音乐语汇和舞蹈语汇,而后才能进行艺术创造。戏曲谚语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领进门”是指口传身授的传艺,“靠个人”则指个人的揣摩、发挥与创造。戏曲演员幼时一面苦练基本功,一面拍曲学戏,学会几出或十几出传统折子戏后,就开始登台演出,在艺术实践中逐渐学会体验角色,熟悉并发挥唱念做打的艺术功能。缺少基本功,就失去创作的手段;仅擅基本功的技法和程式,也是难于创造鲜明的艺术形象的。
基本功之一:唱
学习唱功的第一步是喊嗓、吊嗓,扩大音域、音量,锻炼歌喉的耐力和音色,还要分别字音的四声阴阳、尖团清浊、五音四呼,练习咬字、归韵、喷口、润腔等技巧。当演员掌握了这一切时,更重要的则是善于运用声乐技巧来表现人物的性格、感情与精神状态。几百年来,戏曲美学中一直有传声与传情的分歧,有的演员侧重音色和唱腔旋律的美,讲究唱出韵味;有的演员则着重中气充沛、字正腔圆,主张首先要唱出感情。卓越的演员大都把传声与传情结合起来,通过声乐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剧中人的心曲。
戏曲的唱,从来不是穿插在戏里的独立的声乐表演,而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一些优秀剧目,安排唱段是根据剧情的需要,人物性格、思想、情绪发展的需要。通过优美的音乐形象来丰富和加强文学形象,诉诸观众的听觉感官,正象做和打通过优美的舞蹈形象诉诸观众的视觉感官一样。因而戏曲的唱,演员的技巧和修养都是决定艺术创造得失、高下的重要因素。对同一剧目的同一角色,由于演员的体验、理解不同,也由于唱腔唱法不同,逐渐形成了演唱上各种意趣不同的艺术风格。
不同的剧种,对唱的运用也有所不同。有的唱得多,动辄三五十句,甚至超过百句。有的唱得较少,在剧中人动情的时刻才设置大段的唱腔。唱得多的剧种,往往以唱代念,或介乎唱与念之间,润腔较少。唱得少的剧种,大都在声乐艺术上刻意求工,对行腔度曲,进行高度的提炼。
从戏曲发展的过程来看,唱腔的伴奏是由简到繁的。古老剧种弋阳腔,采用一唱众和的帮腔形式,仅用简单的打击乐伴奏。明嘉靖年间正式形成的昆山腔,发展为兼用笙、箫、笛、琵琶等管弦乐器伴奏,音乐效果大为增强。近代戏曲更加重视伴奏的衬托作用,逐渐增多了乐器的种类,并密切了声乐和器乐的配合。也有些剧种在主要唱段中停止器乐伴奏,由演员独唱“清板”,以突出声乐的表现力。帮腔形式,目前在一些高腔系统的剧种中仍旧保留着,作为烘托气氛、揭示人物内心世界的手段。
由于唱词都是诗词体,句法紧凑精练,文学性较强,因此更便于集中地抒发情感。此外,在叙事、写景、争辩、斥责等场合,一般也常发挥唱的功能,以增强艺术效果,并给人以美感享受。为了便于传达感情、唤起共鸣,曲词的文学性不尚典雅,而在于雅俗共赏、简洁明快、涉笔成趣。
在戏曲里,唱作为主要艺术手段之一,它不是单独运用的,而是和念、做、打等艺术手段有机结合,融为一体,为塑造人物服务。
基本功之二:念
念白与唱相互配合、补充,是表达人物思想感情的重要艺术手段。戏曲演员从小练基本功,念白也是必修课目之一。掌握了口齿、力度、亮度等要领之后,还须结合具体剧目,根据人物的特点和情节的开展,妥善处理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的节奏变化,达到既能悦耳动听,又能语气传神的艺术境界。
戏曲念白大体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韵律化的“韵白”,一种是以各自方言为基础、接近于生活语言的“散白”如黄梅戏的安庆语、苏剧的吴语、京剧的京白等。无论韵白或散白,都不是普通生活语言,而是经过艺术提炼的语言,近乎朗诵体,具有节奏感和音乐性,念起来铿锵悦耳。唯其念白也是音乐语言,在传统剧目中,唱和念才相互协调,而无凿枘之感。
几百年来,在戏曲研究方面,有人重唱而轻念,有人重念而轻唱。明代戏曲理论家徐渭主张:“唱为主,白为宾”,并把念白称为“宾白”。清代戏曲理论家李渔则极重视念白,认为“欲观者悉其颠末,洞其幽微,单靠宾白一着”。近代和现代戏曲演员亦各有侧重,戏曲界流行“千斤话白四两唱”的谚诀,说明念白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实际上,戏曲演员塑造人物,大都善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种艺术手段的独特功能,而不局限于一得之功。唱和念不仅并重,而且要求安排妥贴,相互衔接,彼此和谐。在长期演出实践中逐渐生发出一些过渡形式,如叫头、哭头、起唱之类。
基本功之三:做
做功泛指表演技巧,一般又特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是戏曲有别于其他表演艺术的主要标志之一。
戏曲演员从小练就腰、腿、手、臂、头、颈的各种基本功之后,还须悉心揣摩戏情戏理、人物特征,才能把戏演好。演员在创造角色时,手、眼、身、步各有多种程式,髯口、翎子、甩发、水袖各有多种技法,灵活运用这些程式化的舞蹈语汇,以突出人物性格上、年龄上、身份上的特点,并使自己塑造的艺术形象更增光辉。如在各种步法中,狼狈挣扎时走跪步,少女在欢乐时甩着辫梢走碎步,就不仅是纯技术性的表演,而能起到渲染气氛和描绘情态的作用。同样是翎子功,用在不同人物身上,有的表现英武,有的表现轻佻,有的表现急躁,有的表现愤怒。在髯口功中,弹须、理髯、甩髯口……各具特定的内涵与表象。卓越的演员表演时既有内心的体验,又能通过外形加以表现,内外交融,得心应手,而不流于形式。
基本功之四:打
打,是戏曲形体动作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传统武术的舞蹈化,是生活中格斗场面的高度艺术提炼。一般分为“把子功”、“毯子功”两大类。凡用古代刀枪剑戟等兵器(习称“刀枪把子”)对打或独舞的,称把子功。在毯子上翻滚跌扑的技艺,称毯子功。演员从小练武功,需要付出艰苦的劳动。拿顶,一练就是一柱香的时间;小翻、旋子,一走就是几十个;耍刀花、耍枪花,不到精疲力竭不止。只有苦练,才能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技术功底还只是创作素材,演员还必须善于运用这些难度极高的技巧,准确地显示人物的精神面貌和神情气质,并分清敌对双方的正反、胜败和高下。
戏曲的做和打,也从来不是穿插在戏里的独立的舞蹈表演。毯子功的一些项目,单独地看,近乎杂技;把子功的一些套数,单独地看,类似武术。但连贯起来,组合在戏里,却成为具有丰富表现力的舞蹈语言,能够出人、出情、出戏。一节开打结束时,双方亮相,不仅胜败判断,而且分出了正反。战胜者要下场,显示了神采飞扬的风貌。武二花连摔锞子,狼狈相毕露。窜毛表示下水,跺泥体现沉稳。马童的小翻,衬托了主帅的气势。某些戏里的倒扎虎、云里翻,则突现精神失常者的疯癫迷乱,等等。当这些技术功底与情节相结合时,就有助于刻画人物,阐释剧情,并使观众得到艺术享受。
唱、念、做、打是戏曲表演的特殊艺术手段,四者有机结合,构成了戏曲表现形式的特点,是戏曲有别于其他舞台艺术的重要标志。